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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月19日丨元汇集团(00585.HK)公告,董事会得悉于2024年1月18日发布的一篇简体中文媒体报道,当中宣称元汇集团已于2023年7月3日与一间名为闪电核聚变能源公司的实体订立协议,以及鼎益丰集团持有香港若干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及╱或股权,包括元汇集团控股(00585.HK)。
董事会谨此澄清并强调,集团(i)并无与闪电核聚变能源公司进行过任何讨论或磋商或订立任何协议;(ii)与如该报告内所述任何闪电核聚变能源公司及鼎益丰集团连同彼等的相关实体(统称为相关实体)并无直接或间接关系或交易(不论业务或其他);及(iii)并不知悉或牵涉如该报告内所述该等各方的任何指称不法或不当行为。于本公告日期,鼎益丰集团并非公司主要股东,并且公司并不知悉鼎益丰集团于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记录于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336条须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
董事会正评估该报告的影响,并将采取一切合理行动以保护集团声誉。公司可考虑于必要时更改其中文名称,以避免因如该报告中所述集团与相关实体之间的指称关系及╱或该等各方的指称不法或不当行为而可能产生的任何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