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晚间,上海凤凰(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3034号)。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4]2号)。
根据上海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上海凤凰涉及的违规为:2015年12月,上海凤凰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相关商誉资产。上海凤凰在2018年度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正确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18年度商誉减值测试准备少计提897.79万元,存在会计差错。该事项导致公司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897.79万元。由于不同年度财务报告数据的连续性,前述会计差错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商誉的财务数据不准确。
虽然上海凤凰于2023年7月12日才遭证监会立案,不过在此之前的2023年6月13日,上海凤凰已经先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揭示了相关违规,因此投资者起诉上海凤凰的证券诉讼案件的揭露日较大概率为上市公司自曝违规的2023年6月13日。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上海凤凰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准备索赔。暂定:于2019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13日之间买入上海凤凰,且在2023年6月1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上海凤凰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上海凤凰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