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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要求,三家国有大行宣布2600亿元TLAC发行计划

admin2024-02-04 14:00:17商户百科32
  界面新闻记者|安震  近期,有多家国有大行发行TLAC(TotalLoss-absorbingCapacity,即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以下简称“TLAC债”)。  2月1日

  界面新闻记者 | 安震

  近期,有多家国有大行发行TLAC(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即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以下简称“TLAC债”)。

  2月1日,工行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为满足TLAC达标要求,工行董事会决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24个月为止,在境内市场发行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的TLAC债。

  1月31日,农行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拟分批次发行减记型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募集资金用于充实该行总损失吸收能力,期限不少于1年期。

  1月26日,中国银行公告,董事会同意TLAC债发行计划,分批次发行减记型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发行规模不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我国首家公布TLAC债发行计划的系统重要性银行。

  市场分析认为,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需要满足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监管要求,目前,已有三家国有银行计划发行TLAC债,规模共计2600亿元。考虑到2023年11月,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中有五家国有行上榜,除上述三家银行外,预计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后续也将发行TLAC债券。

  界面新闻注意到,2月3日,建设银行公告董事会同意集团金融债券年度发行计划议案,不过,具体议案详情将于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023年11月,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发布,农行、建行从2022年的第一档上升至第二档,工行、中行与2022年保持一致,为第二档,交通银行首次入选第一档。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为防范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的风险,以及维护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健性,金融稳定理事会提出金融机构应采取“内部纾困”(bail-in)的方式应对危机。

  2015年,金融稳定理事会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条款》,要求入选银行除了最低监管资本要求之外,还需满足最低外部TLAC要求。

满足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要求,三家国有大行宣布2600亿元TLAC发行计划

  TLAC合格工具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和非资本TLAC债务工具。商业银行资本可以分为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三类,其中,普通股、可转债是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主流工具;优先股、永续债是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工具;混合资本债和二级资本债是补充二级资本的工具。也就是说,TLAC债的发行将为银行提供一种新的融资工具。

  根据TLAC条款,在不考虑现行监管缓冲资本要求的情况下,自2015年底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商业银行,需于2019年起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杠杆比率分别达到16%、6%;2022年起,分别达到18%、6.75%。

  TLAC条款对于新兴市场国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达标时间推迟6年,分别延长至2025年和2028年。作为目前唯一有G-SIBs入围的新兴市场国家,我国G-SIBs即将面临第一阶段TLAC达标的考核要求。此外,交行2023年首次入选G-SIBs,2027年初需达标TLAC第一阶段要求。

  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分析,截至2023年三季末,工行、中行、农行、建行的TLAC风险加权比例分别为14.8%、13.3%、12.6%、13.6%,几家大行距离16%的达标要求均有一定潜在缺口。

  市场分析认为,TLAC落地将确保大型银行夯实服务实体经济的损失吸收基础,撬动更大规模的信贷投放规模,同时,并不显著增加负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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