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贵人(维权)(603555)再陷争议之中。
2月22日晚间,ST贵人宣布公司及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李志华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工作人员称,“立案本身对公司经营没有什么特别的影响,这只是一个立案告知书,基本上是对前期相关事件的一个处理结果。”
ST贵人又在2月23日晚间发布澄清及致歉公告,称言论缺乏事实依据,“公司不应擅自发表缺乏事实依据的不当言论,误导投资者”。
上交所随后发出警示函,指出时任董事长李志华、时任董事会秘书苏志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上市公司、李志华、苏志强予以监管警示。
被立案调查后称无特别影响
回溯前情,ST贵人上个月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提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李志华间接控制了黑龙江诚运粮屹玉米购销有限公司、龙江月盛利粮食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荣鼎粮食有限公司、甘南县玉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上述4家公司为上市公司关联方。2021年、2022年、2023年,ST贵人与上述4家公司发生采购交易分别为2401.30万元、7.35亿元、1.21亿元,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与上述4家公司的关联交易,也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ST贵人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李志华,财务总监周文凤,董事会秘书苏志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福建证监局决定对ST贵人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措施,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措施。
2月22日晚间,ST贵人宣布公司及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李志华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后有媒体报道,“记者以中小投资者身份致电ST贵人,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工作人员表示,立案本身对公司经营没有什么特别的影响,这只是一个立案告知书,基本上是对前期相关事件的一个处理结果”。
ST贵人在澄清及致歉声明公告中提到,公司今日发表的相关言论缺乏事实依据,“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相关情况,应当以执法机关调查结果为准,公司不应擅自发表缺乏事实依据的不当言论,误导投资者”。
ST贵人表示,公司在答复投资者提问时,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定,未能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发表了引人误解的言论,“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误导和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上交所向ST贵人及责任人发出警示函
就在2月23日晚间,上交所向ST贵人及有关责任人发出警示函,强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审查向外界传达的信息,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相关情况,应当以执法机关调查结果为准,公司不得擅自发表缺乏事实依据的不当言论,误导投资者。”上交所在警示函中指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志华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会秘书苏志强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ST贵人、时任董事长李志华、时任董事会秘书苏志强予以监管警示。后续将根据进一步核查情况予以严肃处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交所要求公司及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ST贵人2月23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公司董事长李志华、董事会秘书苏志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2月23日,ST贵人股价再度涨停,收获5连板,公司最新股价为0.95元/股。自2024年2月1日以来,已经连续11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ST贵人上个月披露业绩预亏公告,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5亿元,扣非净利润为-4.95亿元。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