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金浦钛业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公告显示,因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金浦钛业曾于2023年5月公告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不超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10万吨/年新能源电池材料前驱体及热能综合利用项目。本次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金浦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均正常开展,原定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金浦新能源10万吨/年新能源电池材料前驱体及热能综合利用项目仍继续推进。”金浦钛业方面称。
金浦钛业表示,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考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