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日前制定了全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旅行社、等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在线旅游平台的经营主体综合监管合规手册,以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事中监管,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发现,综合监管合规手册从多方面对经营主体的营销方式进行了约束和规范,不少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其中,《北京市在线旅游平台综合监管合规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明确了在线旅游平台严禁实施“二选一”,不得根据算法仅向消费者提供针对其个人特征的搜索结果,不得进行“大数据杀熟”等,可谓直击行业痛点。
在线旅游平台严禁实施“二选一”
《手册》提出,平台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具体包括:通过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限制其仅在特定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其他干涉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的行为。
用户可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
日常生活中,不少消费者发现,一旦搜索某个产品后就会不停收到同类产品的信息,其他类型的产品则如同隐身般难以看到。针对此类问题,《手册》提出,在线旅游平台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线旅游平台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的,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用户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相关服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选择或者删除用于算法推荐服务的针对其个人特征的用户标签的功能。
在线旅游平台不得进行“大数据杀熟”
不同消费者搜索同一产品,得到的价格居然天差地别,针对消费者诟病最多的这一问题,《手册》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手册》提出,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手册》明确,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模型、数据和应用结果等,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或者虚假点赞、评论、转发,不得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操纵榜单或者检索结果排序、控制热搜或者精选等干预信息呈现,实施影响网络舆论或者规避监督管理行为。 文/本报记者 赵婷婷
重点
旅行社不得同团不同价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日前发布了《北京市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活动综合监管合规手册》(以下简称《旅行社合规手册》),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低价团、一日游、捆绑销售、低价游、消费者歧视等内容都作出明确规定。
《旅行社合规手册》明确,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和领队接待低价团,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旅行社应当按照导游任务内容全额支付团队旅游的接待和服务费用,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
旅游市场曾出现消费者预付一定费用即可在一定时间内免费参与多条旅游线路的销售模式,结果旅行社资金链断裂后,消费者的预付款都打了水漂。此次公布的《旅行社合规手册》明确提出,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两条及两条以上旅游线路(即两个及以上包价旅游产品)的旅游费用。各地文旅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旅行社捆绑销售两条线路(含)以上的旅游套餐产品问题,防范旅行社资金链断裂、游客预付旅游费用损失等引发群体性事件。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
老人、儿童在参加旅行团时需多付费?针对此前存在的这一行业乱象,《旅行社合规手册》明确提出,不得同团不同价。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由于下列因素,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旅游者拒绝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的;旅游者存在的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但旅行社提供了与其他旅游者相比更多的服务,或者旅游者主动要求的除外。在同一旅游行程中,旅游经营者提供相同服务,不得因旅游者的年龄、职业等差异而增收费用。
公共资源型景区严控价格上涨
市文旅局日前发布了《北京市等级景区综合监管合规手册》(以下简称《景区合规手册》),对景区门票涨价、联票设置、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内施工及最大承载量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本市按照景区的性质对景区门票实行分类定价制度。利用公共资源开发、建设的景区,门票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利用其他资源开发、建设的景区,门票实行市场调节、自主定价。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免费开放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由旅游行政部门向社会公示。
《景区合规手册》明确,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
《景区合规手册》提出,对游览参观点内必须实行重点保护性开放的特殊参观点,确需单独设置门票的,应从严审批,不得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将普通门票和特殊门票或相邻的门票合并成联票的,联票价格应当低于各种门票价格之和。联票和普通门票应由游客自主选购,不得捆绑向游客强行销售。
《景区合规手册》明确,景区应当公布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
本组文/本报记者 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