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9月10日,据南京房地产行业协会官微披露,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和引导居民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南京市浦口区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进行补助。
上述消息明确,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可申请购房补助。同期,在购房补助方面,购买浦口区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1%的补助;在卖旧换新补助方面,出售浦口区自有商品住房并在浦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购房款0.5%的补助。
在人才购房方面,上述消息显示,符合《浦口区人才安居实施细则》的D类、E类、F类人才,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元购房补助。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为浦口区户籍的购房者,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助。浦口区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人才,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40万元购房补助(具体人才等级和补助标准由相关部门认定)。上述人才类购房补助标准就高不重叠,且不重复享受上述购房补助及卖旧换新补助。
编辑 武新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