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一直以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是金融领域规格最高的会议,从以往历次会议内容看,其都对中国金融体系做出了重要安排。历数过去五次会议,金融工作的主线也从金融体系格局的建立与规范,转向金融系统的强监管与防风险。
在这样的背景下,此次会议强调,要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
“和以往相比,今年会议首次提出要建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以及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这表明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态度已从严控新增转向了长效机制建立,化债态度的缓和有利于确保财政的可持续性。”一位财税人士如此分析。
化债态度缓和
自1997年以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主要议题是定调下一步金融监管和改革的重要方向。和上次会议名称不同的是,今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改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从“全国”到“中央”一词之变,突出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统一领导。
会议明确提出“金融强国”,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这一要求明确表达出未来金融系统的重要性。
在加强金融发展的同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也成为重要课题。针对金融行业发展现状,会议提及,当前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有的还很突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
围绕地方政府债务,会议指出,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罗志恒认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要求,此次会议和2017年要求有所不同。2017年的会议提及要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但在当前的背景下,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似乎更为关键。
“在宏观税负下行、经济社会风险财政化驱动下,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的关联不能简单从政绩观纠偏和问责角度考虑,更应建立起相应制度。”罗志恒说。
在2017年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把“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列为做好金融工作要把握好的重要原则之一。多位财税人士表示,与2017年会议相比,此次会议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态度明显更为缓和。
财政部发布的《2023年8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债务余额情况》显示,截至2023年8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87480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42167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9314亿元,专项债务238166亿元。
在政府债务结构上,中央政府债务余额低于地方政府债务,未来中央政府举债空间较大。“在中央缓和化债态度后,预计未来政策可能对地方政府限额作出更为科学的总量性控制,这将使地方政府的发债机制更合理。”上述财税人士分析。
建立长效监管
随着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增大,中央监管也在不断优化。今年7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就把“地方政府债务”口径变为“地方债务”,在本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这一提法也被延续。在市场看来,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口径的调整,将对未来的化债范围具有重要意义。
中信证券报告指出,金融机构贷款是存量地方债务的重要置换方式,在贷款中通过拉长债务久期、降低债务支出,最终实现“时间换空间”完成化债。整体而言,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有望自上而下加速推进,后续包括财政、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和地方政府等各方力量有望形成合力,全面系统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在监管方面,今年8月底财政部发布的《2023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提出,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定期监审评估,坚决查处新增隐性债务行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合并监管,推动建立统一的长效监管制度框架。
据悉,目前地方政府债务除了显性债务外,还有较大的隐性债务。为强化监管,财政部等部门相继提出稳步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监管的举措。9月5日,财政部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指出,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地方做好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督促地方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支持性政策措施,紧盯市县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逐步缓释债务风险。
罗志恒认为,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是未来优化政府债务结构以及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重要方式。当前地方政府债务占比高,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部分区域存在风险。“在这样的背景下,此时有必要提高中央政府债务比重,并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缓解地方政府收支矛盾。”
10月24日,国务院关于增加发行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议案获审议通过,议案决定,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加发行2023年国债1万亿元,作为特别国债管理。
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表示,为了缓解地方在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方面的财政支出压力,此次增发的1万亿元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根据有关工作进展和项目储备等情况安排使用,以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工作的落实,集中力量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