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临近年末,支付机构大额罚单落不停。12月17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最新披露的数张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受重罚,合计罚没金额高达2450万元。
其中,被罚金额最高的为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该公司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1.8968万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454.2044万元,合计罚没人民币1756.1012万元。该公司副总裁黄某贺因对公司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7.25万元。
同样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的还有安付宝商务有限公司。据披露,除了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之外,该公司还涉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共5项违法行为,被人民银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1647.92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90万元,合计394.1647万元。该公司总经理余某冬,因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6万元。
除此之外,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万元,公司首席顾问、执行总裁熊某森,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处以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万元,公司副总裁何某,被处以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6.5万元。
针对多项违规行为被罚以及整改进展,北京商报记者向多家机构发去采访,但截至发稿均未收到回应。记者注意到,四家被罚机构中,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曾因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人民银行决定中止对该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的审查。
对此,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认为,“一般来讲,此类处罚从查处到公布均间隔1—2年的时间,但仍可以看出,人民银行对支付行业的严监管依然在持续,特别是对支付通道乱用,反洗钱相关管理在加强”。
从处罚特征来看,人民银行依然延续了此前持续的双罚制,连带相关责任人一并受到处罚,且此次接受处罚的责任人职务均比较重要。另从处罚内容上来看,依然是违反商户管理和反洗钱规定等几项,比如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和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王蓬博进一步补充,能看到反洗钱不力和商户管理仍是处罚的重灾区,机构还是要注意对账户和支付通道的管理,从根源上堵住可能发生的漏洞。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近一个月来,频频出现支付机构被罚,从处罚形式和违规行为来看,大多机构被采取“双罚”制,罚单金额高达数百万甚至数千万元,涉及违规红线包括违反商户管理、清算管理、账户管理规定以及反洗钱不力等。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严监管态势还将加码。就在12月17日,据人民银行官网,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68号国务院令,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强调依法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对于《条例》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人民银行可依法对有关支付机构实施罚款,限制部分支付业务或者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同时,明确可以根据具体情形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其他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对于支付机构后续发展,王蓬博建议,“可以看到,业务合规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值得机构提高重视程度。此外,业务转型发展规划也要提早开始布局,特别是一些需要时间和资金不断投入的场景和行业,可早点规划、重点发力”。